企業采用勞務派遣用工可以簡化企業用人管理程序高雄臨時工,減少勞動爭議,降低成本費用,達到企業可以自主靈活用工,所以勞動派遣用工一直都受到企業的青睞。但是各位可要了解清楚並不是什麼崗位什麼用人單位都是可能使用派遣工的,下面整理了相關內容,名位可以一起來看看。

  使用勞務派遣工並不是所有的崗位都能使用的,用工企業使用派遣員工需要符合勞動派遣崗位要求: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 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輔助性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高雄臨時工主營業務崗位;

  臨時性崗位: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替代性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企業只能在三性崗位上使用派遣人員,另外的崗位按照法律要求是不允許的。如果想在其他崗位上用工也可以通過勞務外包的方式處理。

  還有規定對於用工企業使用派遣工的數量方面也高雄臨時工是有明確規定的,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在勞務派遣用工的過程中,發生的法律關系中有以下幾個主體:

  用人單位:即勞務公司。用工單位:接受以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被派遣勞動者:即勞動者

  用工單位與勞動派遣公司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建立派遣合同關系。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定《勞務協議》,建立勞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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