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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電動類產品投入使用前,應認真閱讀並理解產品有關電池保養的說明;

  2、 電動類產品的蓄電池有兩種:一種是啟動電池,它是免維護的。使用啟動電池的電動類產品一般連續工作時間為3小時以上;另一種是牽引電池,它需要定期(10-15天)檢查液面並加液維護。使用牽引電池的電動類產品一般連續工作時間為6小時以上。

  3、 蓄電池在充電時會產生氫氣,並有刺激性氣味。嚴禁在充電的蓄電池附近抽煙,嚴禁任何火焰或火花產生以免引起爆炸等事故。

  4、 蓄電池的正極與負極之間不要用工苗栗堆高機具相連。在檢查或保養蓄電池時請使用橡膠手套;避免遭受點擊。表面和連接處務必保持幹淨,灰塵、雜質等務必用濕布清除幹淨(務必使用濕布,不要用幹布),否則會漏電,甚至釀成大火。

  5、 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熱屬於正常想像,但是溫度太高時就應該及時檢查充電電流是否過大或者電池內部短路,電解液量較少時內阻增大也會引起電池升溫發熱的情況。

  6、 對於牽引電池充電時應打開電池蓋板以保合力堆高機持通風良好,並應在充電後半小時以上方可蓋上。

  7、 拔蓄電池插頭前,為避免產生火花,務必先關掉充電器開關。

  8、 對於牽引電池,應保持電解液面勿低於電極板,加液時必須使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補加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應在充電結束後1小時以上進行。

  9、 蓄電池充滿電後,在沒有投入使用前的24小台中堆高機時內不得再次充電,否則會因電流過大而損壞電池。

  10、 當蓄電池電量不足時,應及時充電,否則會因過放電(低壓電)而造成蓄電池及其他相關零部件的損壞。

  11、 由於蓄電池屬於易損、易耗件,它的使用壽命主要取決於對其充電及保養操作的及時性和正確性,所以蓄電池不適用於質量保用期範疇。

  12、 電動類產品長期不使用,電池必須充滿電後置於幹燥無水的室內並定期進行均衡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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